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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6/05 08:16:15

职工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一、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首次住院治疗的,不论是否进行工伤认定,均按潍人社办【2010】94号《关于工伤医疗信息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潍人社办【2012】48号规定,只要单位已提交工伤申请的均按工伤处理。工伤后续治疗或者工伤康复治疗的均应提供工伤联网通知单。在对工伤职工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因伤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主管医师及时对来诊的工伤职工身份和证件进行识别(如社保卡、身份证等)。为工伤职工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时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伤者诊治期间的病历资料应与其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并妥善保存备查。

三、工伤职工治疗期间不得“挂床”住院,对于住院挂床,一经查实,终止服务协议取消工伤医疗协议服务机构资格。对符合出院指征而未及时安排出院的,其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医院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按工伤医疗办法记帐,改按工伤职工自费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社保中心及其所在单位。

    四、不得擅自转科进行治疗。如病情需要必须转科时需提交申请。

工伤职工需康复治疗的须持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潍坊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评定结论通知书》及工伤联网通知单到顶级密室推理电影众乐乐进行康复治疗,否则工伤基金不予支付。

     五、如果收治了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而无能力诊治的伤者,对符合转诊条件的,接诊医师应及时通知伤者或所在单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负责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参保地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批。单位或职工提出转诊、转院的,顶级密室推理电影众乐乐不得随意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应根据病情提出明确意见。未经参保地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批准转诊转院费用工伤基金不予支付。对因无能力诊治仍强行收治工伤职工住院,而造成工伤职工伤情加重后转诊的,视情况由顶级密室推理电影众乐乐承担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所发生的部分工伤医疗费用。

     六、在工伤职工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按《山东省、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用药,在国家未出台新的工伤保险收费项目及标准前,暂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潍坊市关于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用于工伤职工的手术材料应使用国产普及型。下列情况需履行报批手续(紧急抢救的3个工作日内补办):

(一)单项收费在4000元以下的诊疗项目,报医院(医保办盖章)审批。

(二)单项收费4000元以上的诊疗项目、手术材料,由本院医保办盖章后报参保地所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批。未经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批准以及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医院承担。

 七、工伤职工在门诊治疗期间,医院要主动向伤者提供双联处方或收费明细、门诊病历及收费单据。工伤职工出院,医院应积极协助复印住院病历,并提供住院费用清单、正式收费发票等有关资料作为报销依据。

     八、工伤职工出院时医院不得为其出院带药,确需(转门诊)治疗的,申请门诊治疗。

 九、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到医院就医的,接诊医师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并签署意见,报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准后并开具《潍坊市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通知单》到协议医院联网住院。

工伤康复患者住院流程

1、科室医生接收病人后,在工伤康复治疗评定结论通知书上标注入院时间、签字,并到顶级密室推理电影众乐乐医保办登记审核盖章。

2、到社保中心工伤康复窗口身份确认,办理工伤联网通知单。

3、凭工伤联网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联网手续(联工伤);

4、治疗前、治疗中、治疗终结,都要康复评估,最后附在病例中。

5、治疗过程只允许做康复项目(针灸、推拿等),不准出现药费和床位费(如确实需要占床,应填写床位申请表送社保中心审批,同时确保患者每天在床,抽查发现一次不在院,此次康复费用将不予拨付),期间如突发疾病,应走医疗保险。

6、最后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工伤康复患者只承担统筹范围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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